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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学生申请外出毕业设计的原则及规定
 

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要求的提高,学生到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逐年增多。学院允许学生到企业结合生产实践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促进理论与实践工程的结合。为了对申请外出毕业设计进行有效地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学生自行外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原则及规定”。

一、申请外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去毕业后有工作协议的签约单位,如非签约单位,必须签署有相关的学习协议。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要符合所在专业的教学要求。

二、 申请外出进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有良好的平时成绩和在校表现,必须完成全部课程教学环节(不能有挂科)。所有外出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三、 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

1.申请外出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1个月持完备的手续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包含:①.接收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和工作协议(学习协议);②.《生命学院外出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③.《西北工业大学生命学院学生外出毕业设计(论文)三方协议书》复印件;④.外出安全自负的《安全责任书面保证书》,《意外伤害险》的复印件。

2.对于《生命学院外出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中的全部内容,请申请人提前落实,特别是结合企业的毕业设计题目、内容、外文翻译资料和企业指派的指导教师,需所在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同意。所有内容必须明确,联系方式可靠、签署意见完整。如发现填写意见或内容、签名不实,取消学生的申请资格,并不再受理。

3.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安排:为保证毕业设计达到专业的教学要求,所有外出毕业设计的学生,需同时在校内、外各安排一名指导教师;企业指派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校内的指导教师由所在专业指定。双方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内容、外文翻译资料和毕业设计工作进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须由双方指导教师共同签名。毕业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必须按时在校内进行,可邀请校外指导教师旁听答辩

4.学生在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要求每两周和校内指导教师用E-mail或电话方式联系一次(要有邮件或通话记录),汇报毕业设计工作进度,接受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同时每周将毕业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提交企业指导教师,接受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审阅并签署意见。请学生妥善保存好毕业设计的工作记录,返校后连同论文一并提交学院或所在专业安排评阅和答辩。

5.凡经同意批准外出毕业设计的学生,须按照学校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要求、进度、时间节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持和校内指导教师的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内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指导意见后,由各专业负责安排评阅;评阅合格并通过后进入正常答辩程序;毕业设计(论文)的起止时间与本专业学生同步进行

6.在外工作结束后,由校外指导教师写出综合评语,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考核依据之一,建议综合评语包含以下方面内容:①动手能力方面②创新思维方面③理论结合实际方面④工作纪律方面。

7.毕业设计经费的使用:学校所拨的毕业设计经费,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外出毕业设计的经费可用于购买部分书籍、资料,同时必须购买3个月的短期意外伤害险(不能直接报销,可用于等价的路费),或视情况邀请校外导师来校参加答辩等。其他费用由本人或企业承担。

8.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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