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将启动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交《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2.学院组织认定,并对认定结果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院须组织复核;
3.学院于2019年11月23日前将认定无误的《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汇总表》(附件2)、《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科研训练学分系统录入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mj@nwpu.edu.cn;
4.教务处审核认定结果,并完成科研训练学分成绩录入。
二、认定要求
1.已经认定过的科研训练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学院应做好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美娟、谢潇潇
联系电话:88430589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启真楼33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