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教学单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十三五”本科人才培养规划翱翔创新计划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同时,对我校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开展春季学期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立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计划内容
本次组织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面向在校本科生,以2-3年级学生为主,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限1人,且毕业时间必须在项目预期结题时间之后。
3.每位学生最多只能参加2项项目(含在研项目)。
4.创新训练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须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超过5项。
5.往年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往年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
6.项目选题要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独立性、探索性,优先考虑紧扣国家战略规划的项目,优先考虑具有地域特色的项目。
7.为保证项目研究的延续性、成果的完整性、成员背景的互补性,鼓励大二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优先考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联合申报的项目。
8.对于跨校组队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由本校学生担任,指导教师由相关学校人员共同组成。
9.项目的运行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至2年,鼓励研究周期短,创新性、可行性好的项目参与申报。鼓励项目提前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组织
按照“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公开立项、规范管理”的原则,由项目负责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工作预计安排在4月中下旬,届时请关注评审通知。
(五)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六)材料提交
1.学生根据所申报项目的类别,分别填写对应申请书(附件1-3)。此外,申报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需要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商业计划书;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需要提交创业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学院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每个类别对应一个汇总表。
3.附件2、附件3及附件4提交电子版和扫描版,附件1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4月2日17:00前,依本通知第三部分的联系方式提交。电子及扫描版材料,每类项目存放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例如:“航空学院-创新项目”。文件夹内各项目的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内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如“01-某某项目-某某某”。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
(一)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学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
2.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结题验收,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项目所在学院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二)材料准备
1.项目组需提交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5)、成果统计表(附件6)、过程记录册(附件7)、项目简介(附件8)、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奖状等)等材料。
2.学院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9),并将成果统计表(附件6)汇总,每个项目一行。
3.汇总表(附件9)和成果统计表汇总(附件5)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材料提交电子文档及PDF扫描文档。所有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3月26日16:00前提交至教务处。电子文档及PDF扫描文档请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序号_项目编号_项目名称。纸质版提交至长安校区启真楼32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jx@nwpu.edu.cn。
4. 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5)、成果统计表(附件6)、过程记录册(附件7)、项目简介(附件8)、成果证明(如论文、专利、奖状等)等材料原件由学院存档。纸质版材料相关栏目需经对应人员签字、相关单位盖章,否则不允许答辩。
项目组需携带纸质版结题验收报告书、过程记录册(3份复印件)参与答辩。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结题采用答辩形式进行,答辩拟定于3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2.各项目组须认真、如实填写结题材料。
3.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结题报告中变更项目编号、项目题目、项目组成员等信息。
(四)其他说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1. 创新训练项目
联系人:张东岩,电话:88430589,电子邮箱:sjjx@nwpu.edu.cn,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启真楼325室。
2. 创业训练项目
联系人:夏春雨,联系电话:88430890,电子邮箱:tuanwei@nwpu.edu.cn,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启真楼303室。
3. 创业实践项目
联系人:郭旭超,联系电话:88430687,电子邮箱:cxcy@nwpu.edu.cn,办公地点:长安校区启真楼331室。
请各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在做好2019年项目的动员、遴选和推荐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2017、2018年立项在研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确保项目按期结题。
教务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