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基础研究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研究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入研判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综合分析我国基础研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谋划科学基金改革升级,在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大核心任务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面向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重大类型项目立项机制、成果应用贯通机制、学科交叉融合机制、多元投入机制,重点推进原创探索计划和人才资助体系升级计划,优化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非密项目,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中请勿出现任何涉密信息!
★项目申请内容如果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校内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l 2月24日前,学院组织申报动员,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申请书修改;
l 2月25日,学院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一式二份,不用交电子版(用于校内专家预评审);
l 2月26日--3月4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校内评审,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l 3月5日—3月10日,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对照《形审自检表》检查无误后,在信息系统中在线提交申请书(所有附件电子化后上传,必须提供纸质原件的附件类型请随申请书一起装订在最后的签字盖章页前),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左侧双针装订,无纸化项目也需提交,最后两页签字盖章页面冲外装订),签字(无纸化申报项目不需要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交至学院(无纸化申报项目不需加盖,有纸化项目如有合作单位必须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
l 3月11日,学院上报正式版申请书一式一份。过后概不接收任何申请材料;
l 3月12日-3月17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盖章(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l 3月18日,学校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院系主要审查内容
1.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2.审核申请书中是否有涉密内容;
3.申请人是否存在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问题;
4.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其他单位的人员,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检查合作单位公章是否为法人公章,是否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一致(无纸化项目申请阶段不需要合作单位盖章);
5.签字和盖章页的申请者签名(境内人员必须亲笔签字,境外人员签名栏可以为空,需附本人签字的知情承诺函,无纸化项目申请阶段不需要签名)。
四、其他
1.《指南》于近期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冬 李崧维 88493027 苏海军 88460527 李蕴 8846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