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期,近期国内发生多起火灾,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2019年12月18日20时许,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一间宿舍起火,过火面积10平方米。2020年1月1日17时许,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A4幢发生火灾,从A4幢第2层(共30层)一居民房阳台起火,火苗成立体状燃烧,引燃外墙保温层及雨棚,迅速蔓延至第30层阳台并窜至部分居民房屋内。2020年1月3日18时许,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冶金家属院一老旧住宅楼第三层突发火灾,火势较大。所幸上述火灾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安全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工信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亲自抓、负总责,逐级落实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在寒假前和春季开学前后,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针对电气线路老化和使用不规范、消防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宿舍和办公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师生不熟悉应急预案等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改。
要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存放点、办公区域、学生宿舍、住宅楼、食堂、配电室等部位的消防和用电管理。严禁在公共场所给电动车充电。放假离校时应切断办公室和宿舍的电源。加强假期留校大学生的管理,严禁在宿舍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等行为。要做好高龄老人、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居家安全工作。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三、做好假期值守和应急工作
要做好值班带班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巡查工作,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开展处置并报告。
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
029-88494110(友谊校区)
029-88430110(长安校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春节和寒假消防安全工作。